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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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德森律师
  • 所属律所:

    河南地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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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0520031044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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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市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汇处东南角昊澜广场4号写字楼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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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羁押期限 异地羁押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 来源: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导读]:   骆德森律师,安阳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地利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

  骆德森律师,安阳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地利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特殊羁押期限

  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根据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异地羁押的规定

  异地羁押是与本地羁押相对而言的。本地羁押和异地羁押是从羁押地点上对羁押所作的区分。异地羁押跟普通羁押是具相同性质的,都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目前,异地羁押仍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精神病鉴定期限自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之日起至收到鉴定结论后决定恢复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之日止。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法律对停止计算羁押期限的规定内容,欢迎登录官网。